各单位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24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 精神(国办发明电〔2023〕7 号),结合学院实际,经研究,现 将 2024 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 4 月 4 日(星期四)至 7 日(星期日)放假,共 4 天。 

二、工作要求 放假前,各单位要做好办公室、实验实训室等区域的安全检 查。节假日期间,各相关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、后勤保障、安 全教育等工作,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 置。 




党政办公室 

2024 年 3 月 29 日